![]() |
江苏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昊获刑13年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7 18:01:53 点击:169 标签:王昊 被告人 党组 财物 受贿罪 副书记 孳息 市长 法庭 副主席
2026年1月7日,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昊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昊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昊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4年,被告人王昊利用担任江苏省徐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徐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宿迁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市长,宿迁市委书记,江苏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资质申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631万余元。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昊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