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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次变道2次加速!恶意撞死高三学生的王某桂被判死刑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6/1/5 13:40:52 点击:186 标签:王某桂 张俊豪 张女士 学生 高三 事发 被害人 地界 中国 编辑 新闻周刊 罪行 记者 案一审 琐事 杀人 梦想 脑死亡 军校 状态 长辈 宅基地 盐城市 响水县 开庭 南京 事故 来源 坦白 报警 手段 作案 意见 庭审 陈威敬 情节 意义 刑法 江苏省 上学 家属 家庭成员 时速 会动 目击者 现场 上海 电动车 无法控制 图片 母亲 判处死刑 警方 警局 宣告 公诉人 过程 口角 资料 故意伤害 案卷 因涉嫌 公安机关 建议 纠纷 驾车 医院 车辆 代理律师 法院 王琳 对方 事实 案由 作案动机
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高三学生张俊豪,骑电动车上学途中被后方驾车而来的邻居王某桂撞倒。这个怀揣军校梦想的20岁少年,在高考前夕被撞成重伤。历经14个月脑死亡状态后,于2025年7月29日离世。2025年11月3日,王某桂涉嫌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据张俊豪家属代理律师胡胜利介绍,王某桂供述作案动机源于此前两家的“邻里纠纷”。庭审期间,公诉人调整了公诉意见,建议判处王某桂死刑。2026年1月5日,本案一审迎来宣判。中国新闻周刊从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处获悉,王某桂被判处死刑。中国新闻周刊获悉,王某桂到案后有坦白的情节。但法院认为,他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被害人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因此,王某桂虽构成坦白,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张俊豪。图片来源/张女士据张女士介绍,两家邻居几十年了,长辈因宅基地地界及一些生活琐事时有口角,但“没有打过架,没有深仇大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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