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女性求职者“已婚填未婚”的无奈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5/5 10:43:11   点击:208   标签:求职者 张某 劳动合同 婚姻状况 公司 用人单位 女性 简历 信息 赔偿金

入职信息已婚填“未婚”,公司能解约吗?近日,北京海淀法院披露的一个案例显示,张某在攻读硕士期间即领取了结婚证,后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运营专员工作。在填写入职信息时,张某留意到人事对其婚育情况的关注与盘问,担心填写“已婚”后不能被录用,故填写“未婚”。此后,该公司发现张某已婚的事实,便以隐瞒伪造个人经历为由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张某通过诉讼程序,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北京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如实陈述婚育情况等为由予以辞退的,解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此案的重点,不在于张某在简历中有“虚假陈述”行为,而是她已婚或未婚,不应该成为公司聘用人才的要件。这一“虚假陈述”,并不影响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是,“作为个人隐私的婚姻状况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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