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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回家奔丧两次向公司请假未果,返工途中被告知辞退,法院:离岗事由符合人之常情,公司需支付赔偿金7090元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7/28 8:14:25 点击:108 标签:劳动合同 赔偿金 北京市 乔某伟 养老 劳动者 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 制度 事由 规章 违法 用人单位
来源:大河报男子回家奔丧,请假却被公司拒绝。随后,公司以该男子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为由将他辞退。男子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公布一则劳动争议案,涉及劳动者请假未获批准即离岗奔丧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审查认定。此案原告乔某伟在北京市某养老中心担任厨师。2023年8月19日,乔某伟因哥哥乔某义病危,向该养老中心后厨经理高某提出请假15天,高某以假期过长为由予以拒绝,乔某伟随即表示可申请不带薪事假。8月20日,乔某伟的哥哥去世,乔某伟再次通过微信向高某请假,并于次日回乡奔丧。8月25日,乔某伟在返京途中联系高某,被告知无需再回公司。8月28日,该养老中心以乔某伟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向其发送辞退信。随后,乔某伟将该养老中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支付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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