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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支付方式改革不是医保“控费”手段,医院不要简单粗暴将“超支付标准”部分让医生承担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9/3 2:58:15 点击:157 标签:国家医保局 医疗机构 改革 医保 通知 医保部门 黄心宇 病种 医保局 支付标准 医生 医院 标准 结余 留用
日前,国家医保局公开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并做好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病种支付标准测算、结余留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2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通知》提到,病种支付标准是医保部门依据病种分组结果,以历史医疗费用为基础测算形成的,是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该病种住院服务费用的标准。科学合理的支付标准能够体现医疗机构真实资源消耗水平,稳定医疗机构预期,方便开展成本管控、科室运营等管理。▲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一方面,《通知》提出要更加科学合理地测算病种支付标准。此外,对实行浮动费率的地区,鼓励探索向弹性费率转型,避免费率“完全浮动”影响医疗机构对基金的支付预期。另一方面,《通知》提出更加规范病种结余留用管理。据介绍,结余留用机制是按病种付费的核心和基础机制,是调动医疗机构主动参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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